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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昨在珠海市召开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
浏览次数:674林木声在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上强调解决好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全省10万多城市低收入家庭明年将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会议现场(图/粤建网)
副省长林木声在会议上讲话(图/粤建网)
10月29日,省政府在珠海市召开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省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经验,研究部署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林木声副省长在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今年内解决1.4万城镇特困户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明年全省住房保障范围要扩大到全省10万多城市低收入家庭。
会议肯定了广东省近年来城市住房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近年来,全省建立实行了住房货币分配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基本建立了住房保障政策框架,解决城镇特困户住房问题成绩显著。截至今年第三季度,全省累计发放住房补贴85.2多亿元;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93.6多亿元,支持了27.6多万户职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2000年-2006年,全省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从19.66m2上升到27.75m2,88%的城镇家庭拥有自有住房。全省所有城市都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得到加强,基本解决了2003年底登记在册的18922户城镇特困户住房困难问题。
省建设厅厅长劳应勋出席会议(图/粤建网)
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房庆方出席会议(图/粤建网)
林木声强调,做好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首先要明确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基本任务。广东省基本任务有三项:一是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2007年底前,全省各地级以上市要对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今年全省各市、县要将1.4万户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解决好。二是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限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三是要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其次,要合理制定保障标准,认真核实保障对象。第三,对廉租住房要实行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以租赁补贴为主的方式。第四,要加大资金、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第五,严格规范管理制度。新建廉租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严格实行廉租住房保障退出机制,强化工作督促检查。
林木声指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抑制房价上涨,着力解决房地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房地产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林木声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深入细致做好实施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