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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省建设工程双优工地申报资料受理11月9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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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07年度下半年广东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申报资料的通知

粤建协[2007]25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安全协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暂行)》(粤建管字[2000]144号),并在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备案,我会定于11月受理2007年度下半年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双优工地)的申报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符合粤建管字〔2000〕144号文件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工程:

  1、2007年6月1日后开工,并计划在2008年3月底前竣工的工程项目;

  2、已按《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粤建管字〔2000〕145号)的要求完成了一个阶段以上安全评价的在建工程项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得申报:

  1、工程项目没有取得合法许可证,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

  2、施工企业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

  3、本年度发生一起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安全事故,或二起以上(含二起)四级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发生一起四级(含四级)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申报项目在事故发生地的;

  4、在本年度因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隐患,未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的或被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5、工程项目仍采用国家、省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

  6、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方法》(建质〔2004〕213号)规定进行方案编制、论证审查、审批的或方案没有针对性或不按方案执行的;

  7、不落实《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或将费用挪为他用或投入不足的;

  8、不按规定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的。

  二、申报资料

  1、申报项目汇总表及软盘(EXCEL格式)各一份。

  2、下半年新申报项目的申报表及《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一式两份,其余附件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分类单独装订成册。

  3、下半年新申报项目的立项批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含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施工许可证、承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注明注册人员姓名、证书号)等复印件一式二份,由各地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安全协会、省直单位的主管部门对以上原件进行复核,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章,签上复核人姓名,并装订成册。

  4、能反映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概况的彩色照片8张。

  三、申报时间

  10月29日至11月9日为受理申报时间。请各地区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安全协会,省直有关单位严格按申报条件核实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地区企业的申报资料统一报送省建筑业协会。

  省建筑业协会将于今年12月份组织对上半年初评符合“双优”条件的工程项目进行复查,对下半年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省建筑业协会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大楼10楼 

  邮  编:510030

  联系人:郑工  严工

  联系电话::020-83352307    传真:020-83198305

  电子邮箱:GDCIA@VIP.163.COM

  附件:1、项目申报表(点击下载)

     2、申报项目汇总表(点击下载)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