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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10月1日起参加工程投标承接工程需持诚信手册
浏览次数:876为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加强对在莞承接工程的建筑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围标串标的力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东莞市建设局近日决定,从2007年10月1日开始,建筑业企业需持《东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原已领取的《东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同时废止。
据介绍,东莞市将利用《手册》建立和完善建筑企业动态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在莞工程项目获国家、省、市优良样板工程,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等违反建筑市场管理方面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这些表彰记录和不良行为,都由市建设局记录在《手册》的奖惩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栏里。企业在莞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市建设局将根据情节轻重,暂停企业在莞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
从10月1日起,建设单位向东莞市建设局办理合同备案时,需提交承包企业的《手册》。经合同备案后登记在《手册》上的业绩,可作为企业参加评优评奖和资质晋升的业绩。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