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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2007年度普法检查的通知汕府建通[2007]127号
浏览次数:1450各区县建设局,各归口管理单位:
按照《汕头市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工作部署以及省建设厅《关于开展“五五”普法暨2007年度普法检查的通知》(粤建法字[2007]87号)文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建设系统中开展普法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范围
此次检查的对象是各区县建设局和市建设局归口管理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对单位的检查
1、领导重视:单位领导重视“五五”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学法制度化,把学法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干部任用挂钩。
2、成立机构:成立了“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一位主要领导负责。普法办公室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经费和办公条件有保障。
3、制定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做到有检查有落实。
4、有普法教材:为干部、职工学法积极购买或编印普法基础教材,重点普法对象人手一套。
5、培训有保障:单位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计划地选送干部职工参加各级普法培训班。
6、有普法宣传阵地:有板报、报刊、橱窗、网络等宣传形式,各种宣传档案资料齐备,所组织的活动均有原始文件、记录等资料,可备查考。
7、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有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或被提起诉讼的案件。
8、行政执法情况: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合格,领取了执法证;执法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案卷齐备,可备查考。
(二)对个人的检查
1、按时参加法制培训及考核,完成了规定的学习内容,学法达到规定时限,考试合格。
2、领导干部学法落到实处,有制度、有计划、有内容、有考核。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3、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参加业务学习和法制培训,能熟练地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三、检查方法和检查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法
检查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的形式进行,先由各单位按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做出工作部署,开展自查,查找缺漏,及时整改,并写出自查报告,最后由市建设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检查时间安排
各单位应于10月底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送市建设局法制科(联系电话:8568419,联系人:徐林)。市建设局组织抽查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指派一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做好组织协调。要按要求准备好各种备查材料,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配合检查。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要以此次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机制,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
(三)研究问题,提出建议。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汕头市建设局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