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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局10月1日起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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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防范围标、串标行为,东莞市建设局近日发出《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东建函[2007]137号),决定自2007年10月1日之后实行新的招标投标规定,主要包括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实行网上无记名免费下载、查阅,有效投标人的数量一般不得少于9家等等,并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政府、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或国有、集体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等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执行。

  通知明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实行网上无记名免费下载、查阅。有效投标人的数量一般不得少于9家,超过9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摇珠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不少于9家或全部进行开标。

  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标的个数达不到下列要求时,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工程预算总造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有效标个数不得少于3家;工程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有效标个数不得少于5家;工程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有效标个数不得少于7家;工程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有效标个数不得少于9家。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