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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2007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工法评选工作的通知汕建协字[2007]16号
浏览次数:1426各有关单位:
工法是建筑施工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建筑施工工法,对促进企业进行技术积累和技术跟踪,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具有重大意义。根据市建设局《关于积极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工法开发评审工作的通知》(汕府建通[2004]28号)精神,我会决定开展2007年度市级工法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07年10月10日至12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
市直企业直接将申报资料报送市建筑业协会,区县属企业由各区县建设局汇总后将申报资料报送市建筑业协会。
三、申报条件
(一)经过工程实际应用,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附证明材料),具有较大的使用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
(二)编写内容齐全,图文并茂,能指导施工。
四、申报资料
(一)《汕头市工法评选申报书》;
(二)企业工法批准文件;
(三)全套工法资料(按《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建[1996]163号)第七条的要求编写);
(四)工程应用证明(由监理单位或业主出具);
(五)经济、社会效益证明;
(六)关键技术鉴定证明;
(七)关键技术获科研成果奖励证明;
申报资料统一用A4纸装订,一式五份。
五、表彰办法
我会将根据申报情况,评选出市级工法,报市建设局核准,并给予通报表彰,同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工法。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局大楼1901室。
联系人:杨俊亮 联系电话:8561829 传真:0754-8542044
附:《汕头市工法评选申报书》
二00七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