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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整治建筑安全生产 发生事故扣资质证书
浏览次数:784为有效遏制建筑行业安全事故高发态势,近日,深圳市宝安区安委会要求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深圳市宝安区安委会要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报建项目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立即对所有在建项目组织开展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建筑施工行业资质大检查,继续深化以高处坠落、坍塌、触电、起重伤害、物体打击等多发性事故以及事故多发区域、多发企业为重点的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做好对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项目的隐患排查工作。此前,宝安区安委会在建筑安全大检查中,对建筑安全情况进行了量化评分,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扣分,并上网公示。
据悉,《深圳市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特别处理规定》已于2007年9月1日起施行,宝安区将对建筑企业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导致事故发生及严重拖欠劳务工工资的情况作出暂扣资质证书的规定。其中施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发生事故,根据事故性质,资质证书暂扣期限为一个月至十二个月不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也要受到相应处罚。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