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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十一五”要建20个“双十工程”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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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项目申请9月10日就截止

  “双十工程”申报工作日前全面启动。广东省建设厅要求各地认真组织推荐本地区的示范工程。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启动“十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与十项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简称“双十工程”)的建设工作。“双十工程”的目标是建设20个以科技为先导、节能减排为重点、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绿色建筑与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

  据介绍,申报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的条件:一是,优化集成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室内环境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有显著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的住宅和公共建筑。其次,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具有优良的规划设计,在建筑结构、施工质量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并满足建筑节能、节地、节材、节水、室内环境与运营管理等要求。第三,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可以是拟建、在建或竣工时间在一年内的工程。申报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的规模:公共建筑一般应在2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一般应在5万平方米以上,单体住宅一般应在2万平方米以上;应用重大、先导、高新技术的建筑不受规模限制。

  申报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的条件也有明确的规定:新建居住建筑示范项目:设计方案应优于现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率一般应在65%以上;设计方案满足现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但采用的节能技术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新建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项目所在地区具备较好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利用条件;达到节能标准;所在城市已制定“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计划和实施方案。新建公共建筑节能项目:工程设计方案超过现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大于10万平方米大学校园用能系统节能运行管理项目:预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不小于30%。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方案满足或超过现行新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工程规模要求:申报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小区)和可再生能源的新建、改造居住建筑项目建筑面积不应少于10万平方米,新建公共建筑(包括政府机构建筑)类建筑面积不应少于2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应少于5万平方米。项目选用的节能技术与产品通过有关部门的认证和推广,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技术与产品,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定。项目设计方案中有供热供冷计量和室温调节措施。

  申报“双十工程”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9月10日。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