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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建设局宣贯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浏览次数:8078月23日下午,佛山市建设局组织召开了学习贯彻《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暨2005-2006年优秀工程勘察和优秀工程设计颁奖大会。全市五区建设局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勘察设计行业、专项设计甲级企业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负责人共 82 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了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的刘丽萍处长、张华副调研员作专门的宣贯报告和为佛山市优秀勘察设计颁奖。佛山市建设局局长林灼杰出席会议并致辞,市建设局方小兵总工程师主持会议并做工作讲话。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会上,刘处长针对起草这部法规的背景、必要性、法律依据、基本原则、条文的具体含义和当前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解读,使到会人员进一步加深理解了《条例》的精神和内容。方小兵总工在会议针对佛山市《条例》宣贯工作提出几点意见,他指出,《条例》在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以及确保勘察设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要根据省、市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本《条例》,大力开展宣贯活动,确保每位从业人员认识《条例》,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促进全市勘察设计事业提升和发展。要充分发挥《条例》在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中的监督指导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条例》得到贯彻落实。要依据《条例》进一步落实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企业责任,使勘察设计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推进全市勘察设计工作逐步走向健全的法制化、制度化。
大会对佛山市2005-2006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共计41项进行了颁奖,并鼓励广大勘察设计人员要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设计人员的聪明才智,积极推行建筑节能措施,为把佛山建设成为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大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