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安监局,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安监局《转发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倒塌事故通报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字〔2007〕6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转发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倒塌事故通报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字〔2007〕66号)
汕头市建设局 汕头市安监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