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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燃气专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通知
汕建职[2007]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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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好省建设厅《关于开展燃气专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字[2005]166号)、《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燃气行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粤建科字[2006]536号)等文件的要求,迅速在我市燃气企业中开展特有工种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根据市建设局《关于迅速开展燃气专业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府建通[2007]100号)的文件精神,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和市建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将立即组织开展燃气行业各工种的培训、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工种和等级

  培训、鉴定工种:液化石油气罐区运行工、液化石油气灌瓶工、液化石油气机械修理工、培训、鉴定级别:初级工。

  二、报名条件

  燃气专业特有工种培训、鉴定的申报可由单位统一申报,也可由个人申报。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报考初级工:

  ㈠ 从事报考工种工作三年以上,经建设类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并获该工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由所在企业出具工龄证明)。

  ㈡ 相关专业职业学校的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2007年8月8日起至8月17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局大楼五楼财务室

  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学员可到所属区、县建设局报名,由上述区、县建设局汇总后统一报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站统一安排。

  四、培训、鉴定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按报名顺序分期分批安排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2、培训、鉴定地点:

  理论部分: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6楼

  实操部分:汕头市佳南燃气有限公司外砂气站

  五、培训与鉴定费用

  按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培训费280元(其中,理论培训费140元,实操培训费140元),鉴定费240元,代收费100元,材料资料费70元,四项合计690元。

  同时报读同一模块中二个以上(含两个)工种的,第二工种起可免收理论培训费及资料费,即只收实操培训费140元,鉴定费240元,代收费50元,材料费50元,四项合计480元。

  燃气专业职业技能鉴定包括三个模块十一个工种:液化石油气罐区运行模块(含液化石油气钢瓶检修工、液化石油气罐区运行工、液化石油气灌瓶工、液化石油气机械修理工等四个工种)、燃气管网模块(含燃气管道工、燃气调压工、燃气输送工等三个工种)、燃气应用模块(含燃气表装修工、燃气用具修理工、燃气用具安装检修工、供气营销员等四个工种)。

  六、注意事项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广东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技术考核呈批表(附件1)和建设行业特有工种培训登记表(附件2)各一份。可在汕头建设网(网址:www.stjs.org.cn)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贴在呈批表背面),二寸黑白相片5张。

  3、根据申报条件,提供下列相应资料:

  ⑴ 由所在企业出具工作经验证明一份(附件3)。

  ⑵ 符合条件㈡者,报名时须校验相关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并交复印件一份。

  4、单位集体报名者须另交汇总表一份及其Excel电子版文档(附件4)。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8572103 8572111

  2、联 系 人:洪文彦 肖佳

  附件1:广东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技术考核呈批表
  附件2:建设行业特有工种培训登记表
  附件3:工作经验证明
  附件4:汕头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汇总表

二○○七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