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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报批建筑工程未制作规划公示牌一律不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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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实施《湛江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现场公示管理规定》,增强城市规划的透明度,8月2日上午,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组织的联合检查队检查了部分建设项目现场的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的制作以及工地是否按照公示牌来进行施工等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湛江市报批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统一制作的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面的全部内容、用地规划的总平面图、主要立面图或效果图。建设方必须按照公示牌上面的规划来进行施工,直到施工结束才能将公示牌撤走。目的是为了方便市民和执法部门对施工方进行有效监督,防止施工方违章建筑。

  当天上午,检查组一行先后检查了霞山赤坎两地部分建筑工程的规划公示牌的制作、摆放情况,发现仍有部分工地公示牌的位置没有摆放正确,一些规划公示牌制作不规范,比例也不对称。检查组表示,虽然《湛江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现场公示管理规定》从今年1月1日才开始实施,但为了提高工程建设的透明度,今年以前规划、报批的工程也要统一制作公示牌,凡是没有按规定制作公示牌的建筑工程一律不能施工。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