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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加强外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汕府建[2007]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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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各施工企业:

  今年以来,我市建筑企业在外出施工中发生了数起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潮阳第三建筑总公司在短短50天内发生了3起生产安全事故,共死亡6人,重伤2人,情节十分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为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我市施工企业外出施工管理,杜绝重大事故发生,树立汕头建筑企业良好形象,特就加强外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希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充分认清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抓好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我市是建筑之乡,建筑队伍遍布全国各地,外出施工产值连年递增,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有些企业在对发展和业务拓展上,忽视了企业自身质安保证体系的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安全生产保证能力与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不相适应。部分企业领导和相当数量的企业管理人员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效益的关系,对安全事故存在侥幸心理,基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未按有关规定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金投入严重不足。部分企业安全管理粗放,基础工作薄弱,对驻外机构的管理不到位,以包代管,奖罚不明,涉及安全生产的规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得不到认真执行,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事实证明,企业一旦思想认识不足,放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就极有可能发生。今年来我市外出企业发生的数起事故及其造成的后果,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企业要迅速警醒,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到保稳定、顾大局的高度来对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企业上下必须进一步确立“安全就是政治、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发展”的共识。要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处理好安全与生产、效益和发展之间的关系。要自觉纳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体系,为当地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作出贡献。

  二、要深刻吸取教训,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坚决落实整改措施。潮阳第三建筑总公司接二连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根本原因就是没有真正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企业内部管理混乱,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各企业要深刻吸取教训,迅速行动起来,根据企业自身和各地在建项目的实际,举一反三,自即日起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一次全面的彻底的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的,要进行彻底整改,确保不留死角。有外出施工任务的企业应于8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我局建管科。对自查自纠工作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的,我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并采取措施限制其外出施工。

  三、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起真正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缺位是所有事故的普遍原因,管理不善是企业失败的主要原因。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环节,各企业必须进一步对驻外机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通过层层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确保驻外公司、项目部的管理人员特别是安全员到位尽职,切实加强对驻外分公司、项目部的巡查和监督。同时,各企业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津法规、安全专业知识,客观地、科学地分析各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特别是分析外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难点,以防控重大事故为首要任务,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形成运转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

  四、各区县建设局和驻广州、深圳管理处在积极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要加大对管辖企业(分支机构)的巡查和监控力度,对内部管理混乱的企业(分支机构)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进行整治,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驻外管理处、各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我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