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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实施新办法加强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
浏览次数:843从佛山市公用事业局获悉,近日佛山市政府下发实施了《佛山市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公用事业管理局及各区市政(建设)局为城市桥梁的管理主体;城市桥梁建设与养护之间的职责;涉及城市桥梁安全的有关审批事项(如超限);城市桥梁主管部门、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的法律责任等问题,为加强佛山市城市桥梁的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确保城市桥梁的完好、安全和通畅,充分发挥城市桥梁的功能提供了保障。
《办法》还要求对季华大桥、东平大桥等特大型和特殊结构的城市桥梁要编制专门的养护维修方案。
据介绍,目前,佛山市共有城市桥梁256座,其中,禅城区11座、南海区13座、顺德区204座、高明区2座、三水区14座、新城区12座。为吸取“6·15”九江大桥发生船撞坍塌事故的教训,前一段时间,全市五区已对辖区内的城市桥梁进行了检查和抽查,初步检测没发现问题。顺德区容桂镇还计划对10座目前利用率不高或基本废弃的桥梁停用或拆除重建。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