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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首次通报建设工程串通招投标案件 两人被侦查
浏览次数:9187月27日上午,珠海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联合通报一起串通招投标案件,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惠州建筑工程总公司、珠海建安建筑公司、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等四单位分别被处以50万元和10万元的处罚,涉案的李某等两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侦查。据悉,这是珠海建市以来首次举行的工程串通投标案件通报会。
据介绍,2006年9月,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为解决该院新建教工公寓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通过珠海建安建筑工程公司装饰分公司的负责人李某找到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下称湖南四建)珠海分公司项目经理谭某,提出由湖南四建带资建设,该院支付工程结算价10%的利息并在两年内付清工程款。为使湖南四建中标,李某找到惠州建筑工程总公司(下称惠州建总)珠海分公司经理温某共同参加串标,并分两次给温某共1万元人民币的好处费。为确保湖南四建以商定的预算价中标,李某为惠州建总、珠海建安分别制作投标报价书并提供各6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后湖南四建以6443万元中标。
今年3月,珠海市监察局会同市公安经侦部门联合对该案予以查处,由建设部门对该项目作出中标无效决定,对湖南四建处以50万元罚款,取消1年内在珠海市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对惠州建总和珠海建安建筑公司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对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李某、温某涉嫌行贿罪和受贿罪,目前已基本查结。
珠海市有关负责同志要求各单位务必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鉴。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二是要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守法经营。三是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