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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加强自然灾害防范
浏览次数:814我国部分地区近日相继发生多起洪涝灾害等引发的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国家安监总局近日通报了近期几起因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要求各地各单位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7月18日,新疆煤田地质局161队204钻机施工队,在轮台县施工过程中,遭遇洪水突袭,11人被洪水冲走(到21日已找到9名遇难者)。
7月19日,云南省保山槟榔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建设的苏家河水电站小江平坝施工工地发生泥石流灾害,34人被埋(到19日20时找到27名遇难者)。
7月20日,青海省贵德县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四工程局第一分局拉西瓦水电站施工工地,由于连续9天降雨发生岩体滑塌,造成8人遇难。
通报指出,这三起由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除客观因素外,主要是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教训十分深刻。
针对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发生洪水、泥石流、坍塌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的情况,国家安监总局要求,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防范工作,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通报要求,加强汛期组织领导,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做好灾害预警预报,制定抢险应急救援预案;加大水害隐患排查力度,落实雨季防范措施;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加强汛期防洪安全教育。
通报强调,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将煤矿和其它矿山矿井、施工工地、职工作业和休息场所、水电站、水库大坝、尾矿库、电厂灰坝等作为近期的重点进行监督监察,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要密切注意矿区或施工场地、职工住地(所)等其它可能发生灾害的地段,特别是对本地区数天连续降雨的情况更要严密监视,加强洪水、泥石流等灾害的防范,提前采取措施,撤离人员,转移设备,防止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