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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汕府建通〔2007〕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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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市质监站,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审图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粤建管函[2007]25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区县建设局和市质监站要督促所属在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按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同时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情况总结及有关报表请于8月2 日前报我局建管科。
  二、各审图和检测机构应于7月27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我局建管科。
  三、我局将于7月下旬至8月上旬组织开展复查,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汕头市建设局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