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各区建设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进一步开展建筑工地创卫整改达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进一步开展建筑工地创卫整改达标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