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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上报我市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统计表的通知
汕府建通[2007]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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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市直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市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特别是企业外税转移上缴情况,市建设局决定从现在起实施建筑业企业纳税情况季报制度,请你们于2007年7月20日以前,把今年1—6月份本地区(本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情况统计表(附表)一式三份上报市建设局办公室(财务)1701房,联系人:王慧,联系电话:8572023,传真电话:8566316。区县属企业由各区县建设局汇总统一上报,市直企业直接上报。今后每季度末后20日前都要上报统计报表一式三份。

  特此通知。

  附表:汕头市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