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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申报开始 粤建协[2007]16号
浏览次数:1090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安全协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暂行)》(粤建管字[2000]144号),我会决定在7月开展2007年度上半年“广东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省双优工地)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暂行)》(粤建管字[2000]144号)条件,并按《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粤建管字[2000]145号)要求完成了一个阶段以上安全评价的在建工程项目均可按程序申报。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不得申报评审:
(一)工程项目没有取得合法许可证,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
(二)施工企业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
(三)本年度发生一起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安全事故,或二起以上(含二起)四级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发生一起四级(含四级)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申报项目在事故发生地的;
(四)工程项目仍采用国家、省有关部门明令限制使用或淘汰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
(五)在本年度因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隐患,被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或未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的;
(六)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未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方法》(建质[2004]213号)规定进行方案编制、论证审查、审批的或方案没有针对性或不按方案执行的;
(七)不落实《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的或将费用挪为他用或投入不足的;
(八)不按规定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的。
二、申报资料
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提供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分别用A4纸尺寸装订成册(首页为材料目录):
(一)项目立项批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安全评价书、项目经理证书 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总监理工程师证的复印件;
(二)能反映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概况的彩色照片8张。
三、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7月5日止。
四、请各市建筑业协会或安全协会要重视和鼓励支持企业创优评优的积极性并积极配合省建筑业协会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严格把好申报关,并核对申报资料相关原件,必须在相关复印件中加盖核对章予以确认;
(二)将本地区申报企业及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并以书面表格及电子文件形式,连同申报材料,于7月6日前统一报送省建筑业协会。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省建筑业协会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大楼10楼 邮编:510030
联 系 人:郑 工
联系电话:020-83352307 传 真:020-83198305
电子邮箱:GDCIA@VIP.163.COM
附件:1、项目申报表
2、申报项目汇总表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