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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报送设计收费标准和推荐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汕勘设协[2007]01号
浏览次数:1226各会员单位:
为维护本行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平竞争,促进我市勘察设计市场的良性发展,近期本协会拟开展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制定行规,以明确我市勘察设计收费的最低标准。
二、成立专家委员会,作为本行业的专业仲裁机构。
请各单位于2007年5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协会秘书处(邮箱为ksxh@stjs.gov.cn),以供参考:
一、报送一名信息员的相关资料(姓名、联系电话等),以后本协会的通知将直接传达至该信息员。
二、各单位认为现阶段可行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房建部分可参照附表1提供)。
三、推荐符合条件专业人员的资料(附表2)。
附:专家委员会成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长期在本行业从事技术工作,成绩突出,本人的业务水平能代表我市本专业的最高水平;
2. 一般应为高级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师;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