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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未达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项目不得办理施工许可
浏览次数:906从肇庆市建设局获悉,从今年3月1日起,各县、市送审的施工图必须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凡未达到节能标准的项目不得办理施工许可。
根据国家的《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设计和审查要点》有关规定要求,从今年3月1日起,肇庆市建筑节能工作动真格,严把施工图审查关,实行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三同时”,建筑设计项目不符合节能标准要求的,一律不许动工建设。对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和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责令返工处理,并进行跟踪监督,对严重违规又拒不整改的将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罚。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中,对建筑节能的监督检查情况详实列入《质量监督报告》。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