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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印发汕头市建筑工地创卫整改达标和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建[2007]41号
浏览次数:3419各区建设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汕头市建筑工地创卫整改达标和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汕头市建筑工地创卫整改达标和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二○○七年三月八日
汕头市建筑工地创卫整改达标和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国家卫生城市整改达标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2007]22号)的要求,为切实开展建筑工地卫生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2007年6月底前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要求,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复审,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传达贯彻精神,落实管理责任制
3月上旬要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活动,通过开会、张贴标语和在“汕头建设网”开辟专栏等形式,把市政府关于巩固发展创卫成果,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城市整改达标工作,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有关精神传达到各区建设局和各施工企业,动员全市建筑工地立即深入开展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并要求各施工企业及时贯彻到所有建设工程的项目部,形成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行施工企业负责、监理单位监理、安监站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监管,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卫生管理责任制。市、区安监站要对所属工程认真进行监督指导,真正负起监督落实责任,市安监总站还要对全市建筑工程创卫工作进行全面协调指导。
二、开展爱卫月活动,全面进行除“四害”工作
全市建筑工地根据市爱卫会的统一安排,在4月份认真开展爱卫月活动。各建筑工地要通过张贴宣传标语,举办宣传栏,印发卫生知识学习资料,营造浓烈氛围,提高工人的卫生意识。各项目安监机构要监督所有建筑工地与全市同步开展除“四害”工作,组织喷、薰药物进行灭蚊,投放灭鼠药物,堵塞鼠洞,清除积水、生活垃圾等“四害”孳生地,对工作不落实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三、强化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各安监站要依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筑工地检查标准》以及有关文明施工标准,对各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卫生监督。一是严格开工督查。安监站对建设工程施工前期安全措施审查时,重点检查建筑工地围墙、临时设施是否按要求搭设,厨房、厕所及施工场地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对达不到文明卫生要求的工地坚决不予以开工。二是加强动态监管。各安监站把文明卫生管理与安全监督工作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对建筑工地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把文明卫生作为一项重点检查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安监站对建设工程开展安全评价时要对卫生状况进行评分,卫生不合格的工程要作安全评价不合格处理。三是加大整治力度。安监站对文明卫生状况差的建筑工地要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对脏、乱、差严重的工地要进行停工整顿处理。对不重视卫生管理,现场状况差的工地,由项目的安监站提请市建设局对其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进行不良行为扣分处理,并在汕头建设网站上进行曝光。在对卫生不达标工地进行处罚的同时,各安监站要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所有工地不拖我市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后腿。
四、树立先进样板工地,带动全面提高
在对所有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整治的基础上,5月份以前,要把一批文明施工基础较好的工地引导培育成为我市的文明卫生优良样板工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创卫整改达标工作的领导,我局决定成立创卫整改达标工作领导小组,由杨鮀生副局长任组长,成员为局办公室、局建管科、市安监总站的负责人,日常工作由局建管科负责。各区建设局也要参照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本项工作的领导。自4月份起,各区安监分站应于每月3日前将上个月建筑工地的创卫整治进展情况报市安监总站,由市安监总站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报我局建管科。12月底我局将组织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考核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