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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7年度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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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建筑设计企业、施工企业:

  现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荐2007年度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转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及推荐程序,于2月16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推荐。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大楼1705房;电话:0754-8572029;联系人:邱红。

  附件:《关于推荐2007年度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汕府科[2007]10号)

汕头市建设局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推荐2007年度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汕府科[2007]10号

各区、县科技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7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激励企事业单位和科技人员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加速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现将本年度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要求

  推荐项目应符合《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推荐项目应是2004年以来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并已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

  2.推荐项目必须在我市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或者是我市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人)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

  3.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时,应征得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的同意。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

  二、推荐材料要求

  1.提交市科学技术奖励书面推荐材料一式2份。书面推荐材料包括推荐书主件(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和附件两部分。

  工业、农业项目附件主要包括:《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研究工作报告、技术经济效益分析报告、检测报告、科技情报查新报告、用户意见以及环境污染和劳动安全情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医疗卫生项目附件主要包括:《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科技成果鉴定函审表、研究工作报告、科技情报查新报告、用户意见、已发表论文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2.提交《汕头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简况表》一式十五份。

  3.各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同时还需提交《汕头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并提交载有《汕头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和申报项目的《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汕头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简况表》内容的软盘一块。

  4.未经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项目,需同时申报成果登记,成果登记需采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4.0简易版)填报。申报材料包括《科技成果登记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导出、打印)、《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一式1份,并附“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导出软盘一块。

  科学技术奖励相关表格和“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可在汕头市科技信息网(http://www.shantou.net.cn)上“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1.市直属单位由其主管部门推荐申报;

  2.区、县(市)所属单位由各区、县(市)科技局推荐申报;

  3.中央、省驻汕单位直接向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申报;

  4、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组织联合申报,各完成单位必须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并加盖单位印章;

  5、各区、县(市)科技局及各市直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内容包括:对项目技术创新性、先进性,经济状况的评价,对奖励等级的建议,并加盖单位印章,上报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四、推荐时间:2007年2月10日至3月2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敏文、林锡广

  联系电话:8426659、8423093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