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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度汕头市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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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燃气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考核工作,根据《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教协[2016]6号及《广东省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市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实际情况,我校计划于今年举办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对象:

拟申请或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中,未取得《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培训考核。燃气从业人员包括:

1、企业主要负责人。即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企业总经理(总裁)。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企业负责安全运行的副总经理(副总裁),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

3、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即企业负责燃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事故抢险抢修的操作人员,包括燃气输配场站工、液化石油气库站工、压缩天然气场站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燃气管网工、燃气用户检修工等。

二、报名需提交有关资料供审核:

申请人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与燃气经营企业签订有效劳动合同。报名时由各企业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两份:

1. 填写申请表(企业加盖公章,附件1);

2. 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印正、背面);

3. 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

4. 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加盖公章);

5. 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

6. 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汇总表(附件2及电子版)。

除以上资料外,

7、每位申请人另交白底彩色1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签署姓名。

三、培训要求和证书核发:

学员须参加经认可的培训机构按照统一的教材、大纲和学时要求组织的培训,到课率占总课时的2/3以上。

经考核合格者,统一颁发《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四、收费标准及收费报名时间:

培训费750元/人,教材资料费50元/人,共800元/人。

注:缴费采用刷卡或汇款方式(只接受单位汇款),不收取现金。

收款单位: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请注明燃气培训以及人数)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海滨支行      

银行账号:4400 1652 6010 5059 7299  

单位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

五、报名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2019年1月14日起至3月18日止(节假日,每月26日—31日除外),早上9:00~11:30,下午3:00~5:00。

②报名地点:汕头市中山路213号住建局大楼五楼建设职校技鉴办。

六、培训及考试时间:

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由全省统一安排。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572103、88572101、88522723

联系QQ:1139438646、2279457596

微信公众号:

 

 

联系人:洪老师 陈老师  丁老师

 

 

 

2019年1月8日

 

 

 

附件1:《广东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考核评价报名表》

附件2:《广东省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