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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次数:10988各区县住建局,市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汕安委办〔2016〕99号)文件以及9月12日代市长刘小涛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指示精神,为认真吸取近期潮南区塑料珠加工场爆燃等多起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市燃气行业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市燃气行业实际,现将有关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
中秋小长假和国庆黄金周即将到来,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和旅游出行进入了高峰期,这个时期是事故的易发时段,也是安全生产的重点防护期。各区县燃气主管部门和各燃气企业要把握形势,认识到安全生产是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守护好“安全生产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根“红线”,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担当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节日长假的特点,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百日攻坚”行动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汕府办函〔2016〕122号)精神,主动深入基层、企业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狠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针对“莫兰蒂”等热带风暴可能影响我市的情况,要切实做好近期台风和强降雨防御工作,确保燃气设备设施安全,保障用气需求。
二、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
在中秋国庆期间,各区县燃气主管部门和各燃气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加大对重要生产环节、重要区域、重点时段的检查力度。各区县燃气主管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对辖区内燃气储配站、气化站、临时瓶组气化间、供应站以及便民服务点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并强化跟踪督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业整顿,限期将隐患整改到位,务必在“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上取得实效。各燃气企业要认真进行自查,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盲区和漏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入户检查等工作。各管道燃气企业要同时加强燃气设施及输配管网的安全检查,增加巡查次数,特别要加强对无人值守的调压站、调压箱、瓶组气化间的管理。
三、切实做好中秋期间的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区县燃气主管部门和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主要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做好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各燃气企业要进一步做好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完善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检测,同时加强预案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狠抓预案规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燃气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