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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安平路46号建筑修缮活化项目修缮部分工程”招标文件的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安平路46号建筑修缮活化项目修缮部分工程(工程编号440500201802110101)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增加:①中标价=中标人投标报价;③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为97809.14元。
2、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中的:未中标的投标人在领取“未中标通知书”后至负责受理投标保函的托管银行办理投标保函退还。修改为:未中标的投标人在领取“未中标通知书”后至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3、招标文件第16页“3.4 投标保证金”增加:3.4.3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5日内,招标人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特此通知。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公司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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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对安平路46号建筑修缮活化项目修缮部分工程(工程编号440500201802110101)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增加:①中标价=中标人投标报价;③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为97809.14元。
2、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中的:未中标的投标人在领取“未中标通知书”后至负责受理投标保函的托管银行办理投标保函退还。修改为:未中标的投标人在领取“未中标通知书”后至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3、招标文件第16页“3.4 投标保证金”增加:3.4.3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5日内,招标人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特此通知。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公司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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