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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公示(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四沟“黑臭水体”整治及水质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7)99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707100101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四沟“黑臭水体”整治及水质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人 | 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 | 联系电话 | 0754-88532076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754-87290928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龙湖沟段、新河沟段、港区排洪沟段、星湖公园河段 | ||
建设规模 | 工程估算总投资10839.06万元,工程建设工程费用约8665.96万元(包括水生态修复以及管养费)、工程其他费用约1187.74万元(其中设计费274.06万元)、预备费985.37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融资及财政性资金100% | ||
招标内容 | 汕头市四沟“黑臭水体”整治及水质提升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包括从方案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包括水生态修复以及一定期限管养。 包括: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概算、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 (2)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 (3)水生态修复及管养范围:负责水体生态修复治理,河床泥底修复(清淤并原位处理),与生态修复相关的设备(设施)日常管养运行及河道(沟渠)水域范围内日常保洁养护含水域范围内的植物管养及河道堤岸日常保洁养护等。 | ||
开标日期 | 2017-8-4 | ||
中标候选人之一 | 联合体: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员)、汕头市弘东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成员) | ||
投标下浮率 | 设计费投标下浮率:7.8% 工程费投标下浮率:6.1%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武建飞 | 执业资格 | 一级建造师 |
注册号 | 粤144161636335 | ||
中标候选人之二 | 联合体:广东泰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员)、广东佛欣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
投标下浮率 | 设计费投标下浮率:7.5% 工程费投标下浮率:5.9%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贵红 | 执业资格 | 一级建造师 |
注册号 | 粤144061015347 | ||
中标候选人之三 | 联合体:江西天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成员) | ||
投标下浮率 | 设计费投标下浮率:9.0% 工程费投标下浮率:7.2%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武志忠 | 执业资格 | 一级建造师 |
注册号 | 赣136060701135 | ||
工程质量要求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3)水生态管养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制定的《“四沟”水质及水环境配套考核评定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部分),以及沟体水质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V类水质标准。 | ||
工期 | 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复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图审机构提出修改意见后5日内完善相关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期:270日;试管养期:180日;水生态管养期:3年 | 履约保证金 | 总暂定合同价的 5%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561516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局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公示期限 | 自本公示送达交易中心翌日起算不少于五日 | 公示媒体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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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达日期 | 2017-08-07 | 公示结束日期 | 2017-08-14 |
备注 |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