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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河口治理及综合开发项目新津片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2011.08.22)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1]26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108220101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河口治理及综合开发项目新津片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 ||
立项批文文号 | |||
招标人 | 中交(汕头)东海岸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广保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 ||
勘察单位 | 上海海洋地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欧阳芳 | 联系电话 | 15889281577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新津片区 | ||
建设规模 | 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河口治理及综合开发项目新津片区,包括:1、新津河延伸河段疏浚,疏浚河长2.16公里;2、堤线总长约7.844公里,其中新建堤防约6.502公里,加固已建部分西堤;3、约5340亩土地吹填及平整工程;4、围内排涝工程主河涌长度约3.15公里,主河涌南、北出口各一座排水闸及泵站等水利工程项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约11.10亿元。 工程等级和标准:本工程堤围为1级堤防,水闸(泵站)、涵闸、箱涵及外河翼墙等建筑物按1级设计,次要建筑物(内河翼墙)按3级设计,龙口保护工程等临时建筑物按4级设计。工程堤防防潮标准为100年一遇,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穿堤建筑物防潮(洪)标准与堤防相同,以历史最高潮水位校核。围内排涝标准按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产生的径流量1天排干设计。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河口治理及综合开发项目新津片区,包括:1、新津河延伸河段疏浚,疏浚河长2.16公里;2、堤线总长约7.844公里,其中新建堤防约6.502公里,加固已建部分西堤;3、约5340亩土地吹填及平整工程;4、围内排涝工程主河涌长度约3.15公里,主河涌南、北出口各一座排水闸及泵站等水利工程项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约11.10亿元。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本工程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投标报名申请表(须在汕头建筑信息网在线填写,http://www.stjs.org.cn)。2.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资格,同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工建筑;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 拟派驻本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证明资料(人数不低于10人,且能满足现场专业配备要求)。报名时以上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备查。4.投标申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有资料应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以上资料不齐全者,不接受报名。 三、凡由广东省水利厅在厅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 | ||
发布媒体 | |||
购买时间 | 2011-8-26 9:00 ~ 2011-8-26 17:00 | ||
购买地点 |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11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1.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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