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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纪委监察局办公业务用房修缮工程

招标公告 (2011.05.31)
公告编号 汕建交[2011]12 工程编号 440500201105310101
工程名称 汕头市纪委监察局办公业务用房修缮工程
立项批文文号
招标人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汕头市城市建设监理公司
设计单位 汕头市建筑设计院
勘察单位 汕头市建筑设计院
联系人 林主,陈工 联系电话 0754-88272595、0754-88910188-809
工程地点 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院内,原使用功能为汕头市广润酒店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7837.73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约5064平方米,为12层框架结构;附楼建筑面积约1673平方米,地上为3层框架结构(地下室1层)。工程总造价1515.63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财政投资100%
招标内容 按汕头市建筑设计院的设计图纸及汕头市粤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并经市财政局审核的工程预算书内容。主要包括室内外装饰工程、动力及照明、调光照明、弱电、自动报警、生活给排水、消防给水、消防送风、防火卷帘、泵房设备安装以及室外围墙、地埕、室外排水等。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条件:1、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2、拟派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能由二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组成,一方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并作为牵头人,另一方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须明确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注册建造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4、外来企业(含联合体成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汕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汕头市外来企业年度备案证明》且有效期应满足本次招标投标要求。 二、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六、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携下列材料到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大厦11楼(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手续: 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证明材料(若为投标联合体,则由牵头人出具); ②:投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 ③: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发布媒体
信息发布时间 2011.5.31
日程安排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2011-5-31 16:30:00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2011-06-08 17:00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2011-06-13 11:00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2011-6-15 8:00:00
专家抽取时间
递交标书 2011-6-23 9:30 -- 10:00
评标开标 2011-6-23 10:00
  •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汕头市城市建设监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