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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改造和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工程
招标公告 (2010.12.01)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0]37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012010101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改造和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工程 | ||
立项批文文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救助管理站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广东集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郑勇忠、张泽沛、郭炜佳 | 联系电话 | 0754-88811315、0754-85861273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珠津工业区内 | ||
建设规模 | 改造、装修面积2200平方米。工程造价为816955.64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国有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按广东集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汕头市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预算书的内容。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人投标合格条件: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2、拟派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二级以上(含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含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2)具备三级项目经理(或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经理)且取得土木工程类助理工程师(含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技术职称,且在该企业执业。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外来施工企业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汕头市外来企业年度备案证明》,且有效期应满足本次招标投标有效期限的需要。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三、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四、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 ||
发布媒体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0.12.1 |
日程安排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 2010-12-1 10:30:00 |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10-12-08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2010-12-10 11:00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10-12-14 8: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10-12-22 9:0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10-12-22 10:00 |
- 汕头市救助管理站
-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