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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厂外截污管网(泰山路村居与利安路)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招标公告 (2010.05.13)
公告编号 汕建交[2010]14-2 工程编号 440500201005130101
工程名称 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厂外截污管网(泰山路村居与利安路)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立项批文文号
招标人 汕头市环保局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
勘察单位 汕头市粤东工程勘察院
联系人 林工 、李工 联系电话 0754-88821144 0754-82785616
工程地点 汕头市区
建设规模 该工程包括泰山路(汕樟路-新津路)村居截污工程(包括闸室6座、污水检查井16座、截污管长2191米);利安路截污管道工程(包括污水检查井48座、截污管长1305米),月眉河清淤整治工程(包括建设堤坝100米、水闸2座、月眉河清淤量7.5万立方米),最大管径2米。
资金来源及构成 财政投资100%
招标内容 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条件:1、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水利水电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2、拟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能由二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组成,一方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做为牵头人,另一方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需明确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拟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4、外来企业(含联合体成员)须在投标前在市建设局办理进汕投标登记手续方可报名,登记手续详见汕头市建设网http∥www.stjs.org.cn。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投标申请报名表。(须在汕头市建设网在线填报,http://www.stjs.org.cn);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签发的有效工作证;4、企业与被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注:截止报名之日止,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少于壹年,且自报名之日起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有效期不少于壹年);5、企业已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备注:即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要求截至报名之日止,缴纳的社保基金时间不少于壹年);6、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协议(有联合体的);7、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注册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A4纸)应加盖公章,原件交验。以上资料不齐全者,不接受报名。三、本项目投标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预审。如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达到5人以上(含5人)时,所有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如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人时,将重新组织招标。四、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后,在确定正式投标人招标会、开标会、评标会等环节中如需更换委托人时,须提前1天向招标人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证明),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五、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可靠,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成为投标人或参加投标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
发布媒体
购买时间 2010-5-19 9:30 ~ 2010-5-19 17:00
购买地点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11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信息发布时间 20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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