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时间:
至
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潮汕路(大学路—汽车总站—厦岭路)道路改造续建工程
招标公告 (2009.04.09)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09]21 | 工程编号 | 440500200904090103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潮汕路(大学路—汽车总站—厦岭路)道路改造续建工程 | ||
立项批文文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建设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汕头市城市建设监理公司 | ||
设计单位 | 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 | ||
勘察单位 | 汕头市建筑设计院 | ||
联系人 | 陈晓强 | 联系电话 | 13502755254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潮汕路(大学路—汽车总站—厦岭路) | ||
建设规模 | 全长约2000米,宽度40米。分为两个标段,以桩号0+620为界,第一标段:厦岭路至桩号0+620,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第二标段:桩号0+620~大学路,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按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设计的设计图纸内容和委托汕头市粤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并经市财政局审核的工程预算书内容。包括道路、排水、配套路灯、绿化、交通管制等工程。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取得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外来企业需取得在汕从事建筑经营活动年度备案方可报名),不接受以联合体的形式报名;2、外来企业自2006年度以来在汕头市范围内承建并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中有一个项目合同造价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3、企业自2006年度以来(2006、2007、2008年度)承建的工程获得两项汕头市优良样板工程(或“金凤杯”),或一项汕头市市政优良样板工程,或一项省级或国家级工程质量优良样板工程(属广东省内项目),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以上奖项以颁奖证书记载年度为准;4、至2007年度连续3年及以上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证书;5、自200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建市政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6、企业自2006年以来没有因发生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同时,2006年以来企业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劳动用工问题到汕头市或广东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群体上访而造成不良影响,或被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不良行为记录的;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在该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且未承担在建工程任务。 二、投标申请人可同时申请两个标段的报名,每个标段符合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10至12家时,所有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符合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家时,则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10家投标人;符合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0家时,必须重新组织招标。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1、投标申请报名表。(须在汕头市建设网在线填报,http∥www.stjs.org.cn)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签发的有效工作证;4、企业与被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注:截止报名之日止,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少于壹年,且自报名之日起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有效期不少于壹年);5、企业已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备注:即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要求截至报名之日止,缴纳的社保基金时间不少于壹年);6、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7、外来企业自2006年度以来在汕头市范围内承建并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中有一个项目合同造价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报告;8、企业自2006年度以来(2006、2007、2008年度)承建的工程获得两项汕头市优良样板工程(或“金凤杯”),或一项汕头市市政优良样板工程,或一项省级或国家级工程质量优良样板工程(属广东省内项目)的获奖证书;9、提供至2007年度连续3年及以上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证书;10、提供自200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建市政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扣分的证明材料;11、提供自2006年以来没有因发生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同时,2006年以来企业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劳动用工问题到汕头市或广东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群体上访而造成不良影响,或被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12、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和“未承担在建工程任务”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A4纸)应加盖公章,原件交验。 四、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后,在确定正式投标人会议、招标会、评标会等环节中如需更换委托人时,须提前1天向招标人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备查)。 五、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可靠,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成为投标人或参加投标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 六、开标顺序先开第一标段后开第二标段,已评审为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得参加第二标段的评标。 | ||
发布媒体 | |||
购买时间 | 2009-4-15 9:30 ~ 2009-4-16 17:00 | ||
购买地点 |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11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09-4-9 |
- 汕头市建设局
- 汕头市城市建设监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