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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消防设施修复工程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2009.01.23)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09)04-2 | 工程编号 | 440500200901230101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消防设施修复工程项目(第二次) | ||
立项批文文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汕头市升平建筑设计院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林伟庆 | 联系电话 | 0754-88766888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内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总造价约人民币230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总造价约人民币230万元,包括门诊楼、住院楼、康复治疗楼、附属楼消防栓、喷淋、防排烟系统、自动报警等系统安装。建筑面积21454㎡。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具备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外来企业需先到汕头市建设局办理进汕投标备案手续方可报名)。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的报名;2、拟担任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为二级建造师。二、符合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10家时将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如符合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0家时,以随机方式抽取10家为正式投标人。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1、投标申请报名表。(须在汕头市建设网在线填报,http∥www.stjs.org.cn);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签发的有效工作证;4、企业与被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注:截止报名之日止,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少于壹年,且自报名之日起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有效期不少于壹年);5、企业已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备注:即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要求截至报名之日止,缴纳的社保基金时间不少于壹年);6、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证书;7、外来企业在汕头市建设局办理年度备案手续的证明材料;8、提供企业建造师的证明材料;所有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应加盖公章,原件随带以备校对。 四、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可靠,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成为投标人或参加投标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 | ||
发布媒体 | |||
购买时间 | 2009-2-5 9:00 ~ 2009-2-5 17:00 | ||
购买地点 |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11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09-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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