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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粤东环境应急中心与阳光变电站综合楼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2009.01.20)
公告编号 汕建交(2009)05 工程编号 440500200901200101
工程名称 粤东环境应急中心与阳光变电站综合楼工程监理
立项批文文号
招标人 汕头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汕头市城市建设监理公司
设计单位 广东南雅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汕头市潮汕水电勘察有限公司
联系人 蔡怒潮 、陈晓强 联系电话 0754-88625385 、0754-88910188-809
工程地点 汕头市泰山路东侧、韩江路北侧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7000㎡(含地下室建筑面积4000㎡),其中地面建筑面积:粤东环境应急监控中心建筑面积10000㎡,阳光变电站建筑面积3000㎡;主楼高13层,地下室1层。
资金来源及构成 财政投资80%, 自筹20%
招标内容 按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及资料承担粤东环境应急中心与阳光变电站综合楼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主要包括桩基础、土建、安装、装修装饰、给排水、消防、弱电智能、配套等工程。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外来企业需先到汕头市建设局办理进汕投标备案手续方可报名),不接受以联合体的形式报名;2、拟委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房屋建筑专业且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1、投标申请报名表。(须在汕头市建设网在线填报,http∥www.stjs.org.cn)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签发的有效工作证;4、企业与被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注:截止报名之日止,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少于壹年,且自报名之日起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有效期不少于壹年);5、企业已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备注:即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要求截至报名之日止,缴纳的社保基金时间不少于壹年);6、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7、拟投入总监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应加盖公章,原件随带以备校对。 三、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后,在招标会、评标会等环节中如需更换委托人时,须提前1天向招标人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备查)。 四、符合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5家时,所有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符合报名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少于5家时,则需重新组织招标。 五、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在报名结束后进行核对,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成为投标人或参加投标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 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09年1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5:00(上班时间内)。
发布媒体
购买时间 2009-1-24 9:00 ~ 2009-1-24 17:00
购买地点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11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信息发布时间 200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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