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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华新城廉租住房及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2009.01.16)
公告编号 汕建交(2009)06 工程编号 440500200901160101
工程名称 华新城廉租住房及配套工程
立项批文文号
招标人 汕头市房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 汕头市金园建筑设计院
勘察单位 汕头市金园建筑设计院
联系人 刘先生、林先生 联系电话 0754-88163248
工程地点 汕头市华新城西侧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25669.87平方米,5幢7层(框架结构)。
资金来源及构成 财政投资100%
招标内容 按照汕头市金园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审查编号为汕设市建2008035】,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市财政局审核的预算书内容,主要包括桩基础、土建、安装、给排水、消防、配套等工程。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具备主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不接受以联合体的形式报名;2、外来企业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前已在汕头市建设局办理有效的年度备案手续;3、企业连续十年以上(不含十年)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守信用重合同的证书;4、企业2005年度以来未曾因招投标行为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而被行政处罚;5、2007年度以来企业所属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没有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扣分记录。二、符合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10家时将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如符合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0家时,以随机方式抽取10家为正式投标人。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1、投标申请报名表。(须在汕头市建设网在线填报,http∥www.stjs.org.cn)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签发的有效工作证;4、企业与被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注:截止报名之日止,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少于壹年,且自报名之日起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有效期不少于壹年);5、企业已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备注:即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要求截至报名之日止,缴纳的社保基金时间不少于壹年);6、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证书;7、外来企业在招标公告发布前已在汕头市建设局办理年度备案手续的证明材料;8、提供企业2005年度以来未曾因招投标行为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而被行政处罚的证明材料;9、提供2007年以来企业所属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没有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扣分记录的证明材料;10、企业连续十年以上(不含十年)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明材料。所有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应加盖公章,原件随带以备校对。 四、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可靠,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成为投标人或参加投标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
发布媒体
购买时间 2009-1-21 9:00 ~ 2009-1-22 17:00
购买地点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11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信息发布时间 200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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