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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雷打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BOT)项目投资主体
招标公告 (2008.11.21)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08)59 | 工程编号 | 440500200811210101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雷打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BOT)项目投资主体 | ||
立项批文文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城市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 ||
设计单位 | 待定 | ||
勘察单位 | 汕头市粤东工程勘察院 | ||
联系人 | 赖晓刚 | 联系电话 | 020-83542057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福岛居委会辖内雷打石“娘伞坑”山地 | ||
建设规模 | 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3炉2机,即日垃圾处理能力400吨/台的垃圾焚烧炉3台;汽轮发电机2台,发电容量为18-24MW。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100% | ||
招标内容 | 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由中标人出资成立的项目公司在指定的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汕头市雷打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筹资、建设、经营管理、维护和债务偿还。招标人购买项目公司的垃圾处理服务,以合同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垃圾处理量,并按约定的收费标准支付生活垃圾处置服务费(以下简称垃圾处置费)。建设、经营期满后,中标人将能够正常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偿地交给招标人。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法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为三个以下,包括三个)。 2)申请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申请人为联合体的,注册资金只计联合体成员中投标主体的注册资金。 3)申请人(或申请人联合体中的某一个成员)必须具备电力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资质以上。 4)申请人(包括联合体的任何一方),须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不准参加工程投标及施工且仍在处罚期内;没有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没有参与本项目前期咨询、招标及监理工作。 3.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一正三副)。 1)★《联合体协议》原件(申请人为联合体时适用,要求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的《资格预审申请函》原件(申请人为联合体时,由投标主体提供。格式见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电力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申请人为联合体时,由投标主体提供。格式见附件3)。 6)★资格预审材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时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申请人为联合体时,由投标主体提供。格式见附件4。)。 7)★《声明》原件(申请人为联合体时,由投标主体提供。格式见附件5)。 8)相关业绩复印件(申请人为联合体时,加盖投标主体公章。)。 9)2005、2006、200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及《审计报告》复印件(申请人为联合体时,由投标主体提供。其中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要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10)《申请人2005、2006、2007年财务状况一览表》原件(申请人为联合体时,由投标主体提供。格式见附件6)。 11)《申请人情况介绍》原件(格式自定。申请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2)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 a.以上资料中,带“★”号的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性检查。 b.除《联合体协议》应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外,其他所有资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申请人为联合体时,加盖投标主体公章),否则递交的资料视为无效。 c.上述资料凡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除第3)、4)、8)、9)项外在提交预审资料时均必须同时提交相关复印件的原件备查,并由业主代表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共同审验无误,加盖“已核原件”印章后,原件退回。不能提交原件以供核对,或经核对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材料无效(不予加盖“已核原件”印章)。若中标,中标人必须将第3)、4)、8)、9)项要求的原件在中标公示结束前提交给业主审核,不能提交原件以供核对,或经核对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d.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投标资格将随时被取消。 e.招标人视需要,可能实地考核申请人的业绩,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f.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4.对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由评审小组进行(详见资格预审评审办法)。 5.其他事项 1)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资料递交时间:2008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2日上午9:00时至下午5:00时正(北京时间)。 2)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12月2日下午5:00正(北京时间)。 3)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资料递交地点: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大楼11楼) 4)联系人:赖晓刚、陈玉恒、祁秋萍,电话(020)83542057、83544078,传真(020)83565537 | ||
发布媒体 | |||
购买时间 | 2008-12-1 9:00 ~ 2008-12-2 17:00 | ||
购买地点 |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11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08-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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