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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潮南)
潮南区政府可控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EPC+O
招标公告 (2023.10.31)
公告编号 | 汕潮南公资交建202310310047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潮南区政府可控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EPC+O | ||
立项批文文号 | 2306-440514-04-01-132640 | ||
招标人 | 汕头市汕南能源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周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9489438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潮南区全域 | ||
建设规模 |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拟利用潮南区政府控制的屋顶布设屋面光伏,根据潮南全区的测绘结果,项目的屋顶面积为596941.11㎡,可利用面积为273711.14㎡,分布于潮南区政府、事业部门、教育、医疗、国有企业等单位。 本项目从能源资源利用、电力系统供需、项目开发条件以及项目可利用面积和阵列单元排布等方面综合分析,本项目设计总装机容量为50362.85kWp,首年不考虑组件衰减,标准年发电量为6071.52万kWh,考虑组件衰减,28年运营期年均发电量为5499.28万kWh。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 21960.86 万元,单位造价(不含建设期利息):4.36 元/W。其 中:工程费用 18359.99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555.11 万元(其中:设计费565.74万元),预备费用 1045.76 万元。 本投标最高限价为: 20641.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359.99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35.82万元,预备费用1045.76万元)。二、建设和运营模式 项目采用EPC+O模式建设运营,运营期采用保底考核奖励机制;保底设定目标:在可研设计装机标准规模和当年可研年发电量内,实现项目当年电费收入(缴纳相关税费后)涵盖项目当年银行贷款本息、项目资本金本息、项目公司运行费用并优先支付,收入余额部分支付给总承包商作为项目运营维护费用;若项目当年运营收入不足涵盖以上部分,由中标总承包商负责保底。运营期当年超额发电部分收入,双方进行考核奖励,按各50%比例分配支付。三、项目年限 本项目期限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从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令之日起,至全部屋顶光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28年,自建设期结束次日起至特许经营合作期结束之日止。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企业自筹资金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采用工程设计、施工及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控制保护设备及安装工程、本项目光伏工程的运营、技术服务及培训、调试、试运、并网发电、达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专项验收以及在运营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及协助电网公司办理各项手续。 项目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中标总承包商负责项目运营、维护,运营成效需达保底设定目标(详见EPC+O合同下册)并进行考核。 项目到期后,按项目公司与政府授权出让特许经营权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移交条款标准,将项目设施及资料等无偿、完好的一并移交业主。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名)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5、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拟派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证明。6、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应为所有成员)、拟任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无行贿犯罪查询。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 质条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责任并签 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A证书或粤商通,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玉峡南路区党政办公用房附楼1幢二楼)参加开标会,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承诺书由投标人自拟。) |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玉峡南路区党政办公用房附楼1幢二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7797484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7797484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潮南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7797414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10-31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23-11-04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23-11-6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23-11-21 9:0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23-11-21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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