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 招标公告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发布时间:

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智慧冷链物流商贸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2021.05.31)
公告编号 汕公资建202105310036 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汕头市智慧冷链物流商贸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
立项批文文号 汕高经[2021]2号、3号
招标人 汕头市冷冻厂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初步设计单位:广东南雅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核工业衡阳第二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联系人 蔡先生、宋工 联系电话 0754-88541924、88866333
工程地点 汕头高新区莲塘工业区C15地块(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建设规模 计容建筑面积为70193.1平方米:1栋单体建筑(3层加工车间15772.52平方米、3层月台8573.04平方米、3层冷库22484.88平方米、1层设备机房2232.56平方米、1层立体库3803.01平方米),2栋3#、4#各2层产品配送中心3140.16平方米,1栋单体建筑(12层综合楼,局部5层11108.62平方米、2层产品配送中心3038.31平方米),门房4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2603.89平方米:地下冷库面积5767.03平方米、地下月台2383.22平方米、地下车库3345平方米、地下水池及水泵房1108.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2796.99平方米,建筑密度39.1%,容积率1.35,围墙长度660米。项目概算总投资51050.61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40467.16万元(设备设施费用10495.93万元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96.54万元(含施工图设计费399.29万元、绿色建筑设计费29.945万元),三类费用1486.91万元。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广东南雅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和经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批复的概算书内容。建设规模最终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经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为准。
资金来源及构成 其它:土地拍卖分成得益和拆迁补偿款约35550万元,国内银行贷款及引进战略投资18000万元。
招标内容 1.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工作所需的检测、专家咨询和评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配合竣工验收服务等。各项设计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做好与前期初步设计的衔接,并对初步设计缺陷(如有)进行修复完善。2.施工总承包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检测、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和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要求、包工程照管、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及编制竣工图、包结算、包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项目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④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2.企业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建筑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3.①项目负责人资格: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单位提供);②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为该企业在职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设计单位提供)。4.本工程接受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的, 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及联合体责任方,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单独或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本工程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须报名即可参与投标。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3到20家,招标人直接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20家、少于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直接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先确定50名入围投标人,再以诚信分排序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规定。三、评标定标方法:评定分离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然后点击进入“建设工程”模块,选择拟参投的工程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操作详见《建设工程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 号御景大厦3 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的“场地安排”。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并打印“投标确认函”。3.逾期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于开标时间截止前到开标现场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人应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会:(1)本人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投标文件的则无需提供);(4)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递交《投标文件》及《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一式二份)。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5.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媒体 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交易场所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高新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362525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高新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 0754-88463434
监察部门 市监察委员会驻汕头高新区监察专员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54-88166984
信息发布时间 2021-5-31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2021-06-04 17:00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2021-6-9 17:00:00
专家抽取时间
递交标书 2021-6-24 8:30 -- 10:00
评标开标 2021-6-24 10:00
下载相关文件
  • 汕头市冷冻厂
  •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