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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中国抽纱汕头进出口公司旧厂房“三旧”改造项目金阳小学分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2016.10.13)
公告编号 汕建交(2016)79 工程编号 440500201610120101
工程名称 汕头市中国抽纱汕头进出口公司旧厂房“三旧”改造项目金阳小学分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立项批文文号 汕龙发预[2016]8号
招标人 广东建达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
勘察单位 /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54-88846555
工程地点 汕头市长江路-嵩山路西北侧
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8416.97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868.31平方米,地下室面积2548.66平方米,学校停车面积881.25平方米,社会停车场1667.41平方米。项目预算总投资3293.25万元(不含地价款),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2837.07万元,其他费用223.86万元,预备费183.65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财政投资100%
招标内容 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及其配套设施施工等工作。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均查阅到该单位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该体系由施工单位加入《汕头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网页截图打印;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勘察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2、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省外为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至评标结束前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在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其他岗位职位而未更换的;3、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由非牵头人提供);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文要求,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证明材料(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该材料可以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页中打印投标人“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及“进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中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料);根据检察机关的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查询内容为查询对象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报名截止日止的任何落款时间均为有效;若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潜在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有效期超过投标报名截止日也视为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各方分别提供。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可以由两家或三家单位组成,其中: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另外一方须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的单位或者由一方具备勘察资质的单位和一方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6、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拟派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均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亲临报名现场报名并提交以下资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若为联合体投标,每页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联合体成员只盖本企业的文件资料和有要求的文件资料):1、投标申请报名表原件(须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 www.stjs.org.cn在线填写);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各方分别提供);3、施工单位还需提供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及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4、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拟派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明书中附有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正背面)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明书中附有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正背面)原件;5、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以及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在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其他岗位职位已变更的承诺书原件;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技术职称证;6、拟派的施工、设计、勘察项目负责人近六个月所在企业缴纳社保证明资料的复印件;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文要求,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证明材料(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该材料可以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页中打印投标人“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及“进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中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料);8、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各方分别提供);9、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有效,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或被取消成为投标人,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 三、上述各证件若为复印件且有二维码(或其他情形)时,除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尚需提供发证机构在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可以通过二维码扫描(或其他情形)进行查询的有关通知/文件规定,并提供相应的网址,否则,造成无法报名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时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对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资料进行核对。符合报名合格条件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5家(含5家)时,所有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符合报名合格条件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家时,则需重新组织招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与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5个工作日(详见招标投标时间安排表),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五、招标人不接受潜在投标人以邮寄投标报名资料的方式报名;六、发布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信息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建筑信息网发布。
发布媒体
交易场所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中山路213号11楼)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260379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4-88263634
监察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局 联系电话 0754-88263673
购买时间 2016-10-17 9:00 ~ 2016-10-21 17:00
购买地点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住建局11楼)
信息发布时间 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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