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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区)监理
邀标公告 (2016.07.15)
公告编号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607150102 |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区)监理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2016】53号 | ||
招标人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勘察单位 | 汕头市建筑设计院 | ||
联系人 | 吴先生、马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8690768、0754-88827726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外砂河与中山东路交叉的东南角处 | ||
建设规模 | 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区)设计规模为6万立方米/日,采用“改良型A2/O+转盘过滤+紫外线消毒”工艺,配套全过程除臭设施,厂区总投资29685万元。暂定监理费最高限价290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 ||
招标内容 | 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区)的监理及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2.本工程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在该企业注册;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经企业所在地(区、县以上)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对象包括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告知函中落款时间为截止投标之日前2个月开具均有效;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为准);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投标人须受到招标人邀请的监理单位。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市交易中心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561516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局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邀标单位名称 | 1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3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4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6-7-15 |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