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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中山西路(汕樟路~利安路)路面应急维修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 (2014.01.03)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3)61-2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401030101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中山西路(汕樟路~利安路)路面应急维修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 ||
立项批文文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赵工、郭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572043、85861273 |
工程地点 | 中山西路(汕樟路~利安路) | ||
建设规模 | 道路全长1500米,宽30米,属城市主干道,实施内容包括道路、排水、路灯、交通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4004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施工期间的勘察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服务等。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②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甲级勘察资质;2、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3、本工程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需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或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投标申请报名表原件(须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在线填写);2、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投标成员均提供);3、投标人开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4、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当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家时将重新招标;当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5家以上(含5家)时,所有投标人为正式投标人。 | ||
发布媒体 | |||
购买时间 | 2014-1-6 9:00 ~ 2014-1-10 17:00 | ||
购买地点 |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11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4.1.3 |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