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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全科医生临床(粤东)培养基地(改扩建)监理
招标公告 (2013.11.27)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3)53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311270101 |
工程名称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全科医生临床(粤东)培养基地(改扩建)监理 | ||
立项批文文号 | |||
招标人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广东南雅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谢文镇 | 联系电话 | 13929666088 |
工程地点 | 广东省汕头市庐山北路35号侧 | ||
建设规模 | 1幢8层,总建筑面积7729.54平方米。工程造价:21989515.03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建设资金部分中央投资补助、部分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 ||
招标内容 | 按广东南雅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实际的工程设计图纸内容,市规划部门许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2】汕规建字第025(含变更之一)所报批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汕设审(饰)2013005)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以及经汕头市财政局审核的工程预算报告书内容(汕市财审【2013】174号。本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及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接受联合体的形式报名;2、拟委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3、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能由二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组成,牵头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另一方具有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资质,需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单位应为牵头人。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投标申请报名表。(须在汕头市建设网在线填报,http://www、.stjs.gov.cn);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4、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5、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所有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应加盖公章,原件随带以备校对。三、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后,在招标会、评标会等环节中如需更换委托人时,须提前1天向招标人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四、符合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5家(含5家)时,所有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符合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家时,则需重新组织招标。五、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在报名结束后进行核对,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成为投标人或参加投标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 | ||
发布媒体 | |||
购买时间 | 2013-11-28 9:00 ~ 2013-12-4 17:00 | ||
购买地点 |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11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3-11-27 |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