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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大学路(G206线小坑桥至新乡段)路面改造工程Ⅱ期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2013.09.27)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3)45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309270102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大学路(G206线小坑桥至新乡段)路面改造工程Ⅱ期施工招标 | ||
立项批文文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公路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汕头市公路勘察设计院 | ||
勘察单位 | 汕头市公路勘察设计院 | ||
联系人 | 曾熠 | 联系电话 | 13570312932 |
工程地点 | 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位于汕头市金平区境内,起点为与揭阳市交界的小坑桥(桩号K2332+305),终点为金平区新乡(桩号K2343+501.07)。路线途经莲塘、汕头大学、鮀浦街道、金平工业区等,路线全长11.196公里。工程按原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在现有路基、路面基础上进行路面大修改善,双向八车道。 本次施工招标的范围为二期工程,工程总投资约20000万。起点为鮀浦平交前,桩号K2338+400,终点为金平区新乡潮汕路平交,桩号K2343+501.07路段,二期工程长5.101公里,按中央绿化带2米,拆除两侧边绿化带,双向8车道沥青砼路面,进行全面改造.施工工期预计2013年11月开工,2015年6月完工。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5.101公里路面改造及11公里沥青路面施工,人行道及中间绿化带,2座大桥、3座中桥、4座小桥全面改造等。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4、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或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省属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二、本项目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需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下载。工程预算书和工程量清单的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汕头建筑信息网本项目的资料更新。 四、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考察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汕头建筑信息网本项目时间安排表为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11楼)。 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在开标时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准时到场,否则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携带该原件到开标地点,供评标委员会备查。 | ||
发布媒体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3.9.27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13-10-14 11: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2013-10-16 11:00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13-10-18 8: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13-10-25 8:30 -- 10:30 |
评标开标 | 2013-10-25 10:30 |
- 汕头市公路局
- 广东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