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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写字楼(商业金融用房)

邀标公告 (2013.08.27)
公告编号 工程编号 440500201308270102
工程名称 写字楼(商业金融用房)
立项批文文号
招标人 广东汕头海湾大桥公司、汕头市合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汕头市潮汕水电勘察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先生 陈工 联系电话 0754—88930066 0754-88305982
工程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27街区韩江路北侧
建设规模 1幢16层(裙楼1层)写字楼(商业金融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1659.91㎡;地上16层;地下1层。工程预算造价为48423771.87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及构成 自筹100%
招标内容 按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写字楼(商业金融用房)项目施工图纸内容(市城乡规划局核发的〔2013〕汕规建字第014号意见及市新纪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汕设审〔建〕2013056号的施工图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桩基础、土建、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大门、围墙、室外给、排水等建设内容的施工工作。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条件:1、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2、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法[2012]24号文要求,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在广东省住建厅办妥进粤备案手续。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4、投标报名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建造师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依时到场。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发布媒体
邀标单位名称 1 .汕头市龙华建筑总公司
 2 .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3 .汕头市安信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4 .广东铭濠润建工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时间 201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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