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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珠港新城市政及配套(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2013.07.24)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3)33-2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3007240101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珠港新城市政及配套(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第二次) | ||
立项批文文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赖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4-88860978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珠港新城 |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共包含7条道路路段,分别为衡山路、嵩山路、昆仑路、珠港路、黄山路、海滨路、规划路,道路全长约3.2km,包含桥梁7座。道路除昆仑路、规划路外其余道路均采用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为4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30m(海滨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m);昆仑路采用双向4车道路面,设计车速为3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24m;规划路采用双向2车道路面,设计车速为3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18m;包含珠港路北侧的衡山路与嵩山路间虚线道路(宽9.0m)。 嵩山路、海滨路道路为城市主干道;衡山路、珠港路、黄山路道路为城市次干道;昆仑路、规划路道路为城市支路。 估算总额为:47861.81万元(不含征拆费),其中工程建安费约38732.04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汕头城投债 | ||
招标内容 | 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 2、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 3、现场服务: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合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甲级设计资质,②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勘察资质;3、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为设计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两个;4、投标人应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投标报名申请表(须在汕头建筑信息网在线填写,http://www.stjs.org.cn);2、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投标成员均提供);3、投标人开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4、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责任;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联合体投标成员均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四、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家时,招标失败。五、投标报名时间与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一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5个工作日(详见招标投标时间安排表),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 | ||
发布媒体 | |||
购买时间 | 2013-7-25 9:00 ~ 2013-7-31 17:00 | ||
购买地点 |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11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3.7.24 |
- 汕头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