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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广东中石油昆仑液化气有限公司汕头气库附属仓储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2012.09.29)
公告编号 汕建交(2012)30-2 工程编号 440500201209290101
工程名称 广东中石油昆仑液化气有限公司汕头气库附属仓储项目(第二次)
立项批文文号
招标人 汕头市南方得源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寰球广业工程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汕头市潮汕水电勘察公司
联系人 李腾腾、郭炜佳 联系电话 0754-88944425、85861273
工程地点 汕头市濠江区塔头危险品仓储区
建设规模 新建2台600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球罐制造、安装及配套工艺管线、消防给排水、电气仪表的安装;配套建设球罐基础、防火堤、管架、辅助用房等,总建筑面积为324平方米,工程预算价为24185314.62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自筹100%
招标内容 按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6000m3液化气球罐图纸和广东寰球广业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工艺、消防给排水、电气、仪表、土建施工图纸及汕头市粤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预算书的内容。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人投标合格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级别(A1和A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只能由二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组成,一方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作为牵头人,另一方具有压力容器级别(A1和A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需明确各方责任;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应为牵头人;3、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4、须提供企业所属辖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200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台不小于600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球罐的同类项目业绩;6、牵头人须取得汕头市住建局颁发的《汕头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档案证明》。二、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商务诚信综合评标法。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四、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五、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报告书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发布媒体
信息发布时间 2012.9.29
日程安排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2012-9-29 11:00:00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2012-10-08 17:00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2012-10-11 11:00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2012-10-13 8:00:00
专家抽取时间
递交标书 2012-10-22 9:30 -- 10:30
评标开标 2012-10-22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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