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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大华路(金砂路~海滨路)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2012.05.30)
公告编号 汕建交(2012)19 工程编号 440500201205300101
工程名称 汕头市大华路(金砂路~海滨路)改造工程
立项批文文号
招标人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
勘察单位 汕头市建筑设计院
联系人 杨峰、郭炜佳 联系电话 0754-88521728、85861273
工程地点 大华路(金砂路~海滨路)
建设规模 本工程属城市次干道,全长1584米,宽30米,实施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交通及绿化等工程,工程预算价39264012.54元。本工程分为两段,第一标段:(K0+000~K0+760),排水管管径DN600~DN1600,工程预算价18745443.94元;第二标段(K0+760~K1+584),排水管管径DN600~DN1200,工程预算价20518568.60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财政投资100%
招标内容 按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设计业务号为2012—001的施工图及汕头市粤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业务号为STYJ2012246并经市财政局审核的预算书内容。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人投标合格条件:第一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广东省内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四、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五、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六、本工程2个标段分开单独开标、评标,已评审为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得参加第二标段的竞标。七、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携下列材料到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大厦11楼(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手续: ①:投标文件; ②: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发布媒体
信息发布时间 2012.5.30
日程安排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2012-5-30 17:30:00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2012-06-06 17:00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2012-06-11 11:00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2012-7-6 17:30:00
专家抽取时间
递交标书
评标开标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