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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华新住宅区(瑞华园一期)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2012.05.23)
公告编号 汕建交(2012)18 工程编号 440500201205230101
工程名称 华新住宅区(瑞华园一期)工程监理
立项批文文号
招标人 汕头华新经济发展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汕头市粤东工程勘察院
联系人 肖先生 联系电话 0754-86565098
工程地点 汕头市月浦生活区华新住宅区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31750.86平方米,6层8幢的建筑物。工程预算造价:49506941.30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自筹100%
招标内容 按建设单位提供的由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华新住宅区(瑞华园一期)工程施工图纸内容,主要包括桩基础、土建、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工程全过程监理。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的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本工程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房屋建筑)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1、投标申请报名表(须在汕头建筑信息网在线填写,http://www.stjs.org.cn);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3、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资质证书副本;4、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的注册执业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A4纸)应加盖公章,原件交验。三、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后,在招标会、评标会等环节中如需更换委托人时,须提前1天向招标人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四、符合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5家(含5家)时,所有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符合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家时,则需重新组织招标。五、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在报名结束后进行核对,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成为投标人或参加投标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
发布媒体
购买时间 2012-5-29 9:00 ~ 2012-5-29 17:00
购买地点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11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信息发布时间 201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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