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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公布 (市交易中心)

汕头高新区科技中路步道及路灯改造工程

问题1 1、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平安卡”管理费用计算的补充规定》(粤建价函(2008)38号)规定,本工程预算应补充计取平安卡管理费用。 2、本工程预算编制说明“10、本预算考虑挖掘机、压路机各一个进退场台班。”但《措施项目费分析表》(步道工程)中却漏计压路机进退场台班费用,应补充。 3、近期主材(水泥、油料、商品砼、河砂、碎石等)均大幅度涨价,但本工程的计价是以今年第一季度的信息价进行计价的,为使工程能顺利建设,建议主材价按施工期的信息价进行结算。
回答 1、该项取费在广东省2010年定额中已取消单列计取并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 2、预算书漏计,不作调整,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3、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不作调整。